1.當滿載狀態(tài)應急工作時間應不小于90min的內(nèi)部元件表面最高溫度不應超過90oC。
2.應有過充電保護和充電回路短路保護。充電電流應為0.1C20A。
3.電池放電終止電壓應為電池額定電壓的90﹪(關機),關機后的靜態(tài)泄放電流應不大于10-5C20A。
4.市電電壓為187~242V范圍內(nèi),不應轉入應急狀態(tài)。市電電壓應在165V左右轉入應急工作狀態(tài)(電池放電)。由應急工作狀態(tài)恢復到市電狀態(tài)時的市電電壓應為175V。
5. 應急電源應有手動、自動兩種工作方式,手動位置能由市電狀態(tài)轉入應急工作狀態(tài),自動位置停市電轉入應急工作狀態(tài),要有接口、便于接此開關
應急電源應設有強制應急啟動按鈕,該按鈕啟動后能由市電狀態(tài)轉入應急工作狀態(tài),并能不受過放電保護的影響(不受第三條的限制),要有接口、便于接此按鈕。
6. 超載20﹪條件下正常工作。
7. 應急電源的耐壓1500V,絕緣電阻試驗為50MΩ,高溫試驗:55oC持續(xù)時間16小時,低溫試驗:—10oC持續(xù)時間16小時,恒定濕熱試驗:相對濕度92oC、溫度40oC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