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設備標記和說明書
a) 符合本標準的EPS,其安裝、操作、運行及其控制、信號指示和設備外表面等應有明顯的標記(例如:操作開關的通、斷,儀表顯示的輸入電壓、電流,輸出電壓、電流,保護接地標志,輸入和輸出端的相序等)和相應的說明;
b) 應有產品說明書,說明安裝、操作、維修、運輸或貯存EPS的注意事項和需要采取的特別預防措施,以避免導致危險。由用戶安裝的EPS,應提供安裝說明書。
2 顯示功能要求
EPS應能顯示主電源電壓、逆變輸入直流電壓、輸出電壓、輸出電流,并應設主電源、充電(如有)、故障和應急狀態(tài)指示。